大同居住证申请条件+材料
导语 公民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等条件,即可申领居住证,详见正文。
一、申请对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大同市行政区域内或者在大同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区(不包括市内跨区)居住的人员,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登记站申报居住登记。
公安派出所或登记站应按有关规定采集居住登记人员信息,录入山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免费为其制发居住登记凭证。
二、申请条件
公民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凭居住登记凭证向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一)有合法稳定就业。在当地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二)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地住所属于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三)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三、申请材料
(一)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连续就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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