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结婚证补办
补办条件
1、大同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运城市内。
2、申请人现今仍然维持与办理登记时一致的婚姻状况。
3、申请人因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
补办材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3、婚姻状况证明
注: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结婚证照片
注: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温馨提示:补办结婚证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补办流程
1、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申请人宣誓并签字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当场发放补办的结婚证。
办理地点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城区后场面街乙15号 5354624
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城区府南街1号 5209161
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同泉西路政务审批中心 7015480
南郊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口泉乡政府4052210
南郊区民政局新旺婚姻登记处 新旺乡政府5818480
南郊区民政局马军营婚姻登记处 马军营乡政府7650526
新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区民政局二楼 3075201
市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文瀛湖东开发区管委会五楼6108523
大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县民政局院内 8012249
阳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 建路民政局院内 6651647
阳高县民政局古城婚姻登记处 古城镇政府院内 6730096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