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后就诊费用怎么报销
导语 大同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通过后用人单位按规定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药费报销,详见正文。
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用人单位按规定及时在单位参保所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医药费报销相关事宜。
一、如何就诊
参保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进行治疗的,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二、报销范围
可报销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以及工伤康复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治疗工伤时,如果同时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予报销的。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大同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工伤保险】可获工伤待遇认定,工伤伤残等级待遇等相关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