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材料

导语 大同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考试成绩合格证,学历证书原件等材料,详见正文。

  教师资格认定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大同市恒安街北侧市政务大厅4楼24号窗口

  交通路线:公交乘坐31路、42路、60路、64路到大同市政务大厅下车

  三、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省级(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温馨提示:具体办理条件以当年公告为准。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大同市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3、依法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考试成绩合格证

  4、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原件。

  中师、幼师学历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5、体检合格证

  正反打印,体检当月有效,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 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8、个人承诺书

  真实有效,本人签字,上传到“中国教师资格网”。

  五、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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