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居民姓名变更申请条件+材料

导语 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符合公民姓氏和通用规范汉字要求的,均可申请姓名变更,原则上需随父姓或母姓,详见正文。

  姓名变更、更正申请

  一、申请条件

  在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情况下,拟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安部规定的关于公民姓氏和通用规范汉字、字体要求的,可申请办理。 公民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且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2、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需生父母提出申请,并双方到场确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2)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人属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供);

  2、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三、申请程序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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